首页
设为首页
收藏本站
网站地图
论语
颜渊篇·第十三章
← 上一章
章节目录
下一章 →
【原文】
子曰:“听讼(1),吾犹人也。必也使无讼(2)乎!”
【注释】
(1)听讼:讼,音sòng,诉讼。审理诉讼案件。
(2)使无讼:使人们之间没有诉讼案件之事。
【译文】
孔子说:“审理诉讼案件,我同别人也是一样的。重要的是必须使诉讼的案件根本不发生!”
【赏析】
← 上一章
章节目录
下一章 →